据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即建设单位及为项目提供服务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将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实施项目建设,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行政许可条件、接受行政机关事中事后监管、接受因失信受到的惩戒。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加快进行审批,建设单位按照承诺书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完成承诺事项,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上门自取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审批结果。
当然,《细则》在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也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项目环评通过承诺制审批后,即纳入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进行全过程监管,录入随机抽查系统。生态环境部门将进行随机抽查,对失信的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启用部门联合惩戒,纳入信用黑名单,建立信用记录。失信的建设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停止执行其享受的环保优惠政策。
20.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
而纳入告知承诺制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简化为三步,即“提出申请、受理、办结”,办结时间缩短为1个工作日。通俗地讲,就是“今天交件,下一个工作日可取审批意见。”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上述要求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