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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报流程说明
一、网上申请
1、登录申报系统。登录地址为:也可打开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依次点击“排污许可证与排污权交易专栏”→“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申报系统”→“网上申报”进入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2、注册系统账号。企业端帐号请于企业端自行注册,注册需要企业填写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
3、填报申请内容及企业信息。登录进入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企业可选择相应的业务进行办理。申请排污许可证需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后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报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后如需对许可证进行变更、延续或补办,可点击相应选项。
4、申请信息公开。在网上提交申请前,将主要申请内容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5、网上提交申请。网上信息公开结束后,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提交申请。
二、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后,还需同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所有申请材料都应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单份材料如**过两页,需盖骑缝章。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申请成功后生成打印);
2. 有申请单位法人签字的书面承诺书;
3. 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须提供)
4.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须提供)
5.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2015年1月1日之后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须提供);
7. 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终排放去向等材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须提供);
8. 有偿获取排污权的证明材料(有偿获取排污权的单位提供);
9. 其他材料。
什么样的企业需办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二条规定:
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下列在*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一)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三)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或者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四)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依法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除外。
向海洋倾倒废物、种植业和非集约化养殖业排放污染物、居民日常生活非集中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以及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等移动源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条例。
再简单点讲:
有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须办理《排污许可证》,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内容中**会以条文明确。
企业在试生产3个月内,须向所在地**提交《排污申请表》,并同时委托当地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验收,凭合格的《监测验收报告》到**办理《排污许可证》。
如何办理新版排污许可证
1、书面申请(说明排水地点、水质情况);
2、规划部门审批文件;(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总平面图)
3、厂区或小区排水平面布置图,雨、污管线的纵断图或者断面图。排水出口与**管网连接图,注明比邻道路及周围环境名称。厂区墙外与**检查井之间设置已备取样和安装流量计检查井。注明管道(渠)管径(尺寸)及管底标高。
4、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及平面布置图;
5、生产产品种类、主要原材料(于工业项目);
6、环境评价或者环境评价批复。
7、申请人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
8、**颁发的试生产许可或者水质验收报告
9、《城市排水许可许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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