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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的20类建设项目(属我市审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3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按下“快进键”。从3月15日起,符合条件的20类建设项目,在提交环评申请并予以受理后,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环评手续办理期限
1.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3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2.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5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3.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7日内予以批复(行政许可听证时间或环评修改时间除外):
4.收到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1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
5.收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和其他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送审的文件图纸1个月内核发《“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6.收到试生产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并经现场查验后,2周内批复:
7.收到竣工验收申报材料1个月内(包括必要的现场查验)做出批复。
许可程序:受理—现场勘查—登记表审查—决定
注意事项:
审批结果以纸质批复为准。
法定办理时间:登记表项目15日,报告表项目30日,报告书项目60日。
全国的环评审批办理手续都一样。
1、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你拿着**的立项文件(或者是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以及可研报告去找环评公司,环评公司会派人到你的加工场地进行现场勘查。
2、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在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的时候,及时和环评公司进行沟通,以**你的环评质量。
3、**委托评审。报告出来后,送给**,如果需要评审的话,评审完了,会提出一些意见,环评编制的人员要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4、**审批。你完了拿上修改好的报告书,交个当地**,**还有公示的,公示完了后会给你出具批复文件,拿到审批文件后,这样环评手续就算完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