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环评手续:
办理东莞环保手续项目建设完工,应积极按照规定申请环保试生产手续,未经试生产核准,禁止企业擅自运行生产。试生产期间,委托有监测资质单位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验收监测、调查,并出具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试生产结束后申请竣工验收,并保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
东莞环评审批申请确定审核准则:
①衡量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完善;
②环境管理体系的活动是否正确;
③实施情况是否良好;
④体系是否充分适合于组织的环境方针和目标。环保手续办理。
环评手续办理期限
1.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3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2.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5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3.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7日内予以批复(行政许可听证时间或环评修改时间除外):
4.收到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1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
5.收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送审单》和其他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送审的文件图纸1个月内核发《“三同时”审核通知单》:
6.收到试生产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并经现场查验后,2周内批复:
7.收到竣工验收申报材料1个月内(包括必要的现场查验)做出批复。
许可程序:受理—现场勘查—登记表审查—决定
注意事项:
审批结果以纸质批复为准。
法定办理时间:登记表项目15日,报告表项目30日,报告书项目60日。